信达国际拥有经验丰富咨询顾问团队,在线提供公证认证操作流程,材料规范,面签流程,办理费用等咨询指导,并提供一站式管家服务,让您的办理方便快捷,省时,省心,省力。
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由委托公证人依法组成,是委托公证人的自律性组织。委托公证人协会接受司法部的委托,承办与委托公证人有关的具体事项。
委托公证人在任期内必须参加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成立于1988年9月28日,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在香港登记注册的非牟利专业团体。
协会会员必须具备香港法例第159章《法律从业员条例》认可之法律从业员资格,并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为中国委托公证人(以下简称“委托公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02年第69号令《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辨法》规定,委托公证人在任期内必须参加协会成为协会会员,截至2012年9月12日止,会员人数为372人。
协会的宗旨详列于协会的《组织大纲》内,主要内容如下:
促进各委托公证人的团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或其他机构和部门联合,以维持、促进及保障委托公证人之地位和权益;安排与中国司法界及其他政府机构、专业团体的交流、探访;研究有关委托公证人法律或实务的建议;裁定提交协会或其议会有关实务、专业习惯或仪节方面的事宜;确保委托公证人正当的执业及遏止不当的操守和陋习;制定、推行委托公证人划一执业、工作程序和收费标准;推荐人选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为委托公证人。
管理与运作
协会的《组织章程》详载协会运作管理架构及程序,如招收会员、会员费用、周年会员大会、会议程序、会员投票权、理事会、理事轮选、选举、理事会权力、帐目、核数、会员资格的中止或终止等。
理事会
理事会为协会的管理中枢,行使协会一切权力及执行协会一切事务。理事会名额原为七人,于2007年因应会员人数扩大及会务增加,改为不多于二十人。
理事会设主席、两位副主席、司库及秘书职位,同一人不得连续3年以上担任主席职位。协会须不超过十五个月内召开一次『周年会员大会』,出任理事任期Zui长的两位理事于『周年会员大会』上退职,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候选人供会员投票选举,填补理事会空缺。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Zui少每季举行会议,但正常情况下,理事会每月均举行一次例会商讨会务,听取秘书处汇报执行会务现况。
秘书处
自1991年11月起,协会设立秘书处执行理事会指示、提供理事会决定之服务予会员、联络通讯及日常会务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