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牌的后续合规要求
SFC除了在事前要求持牌法团、持牌代表和负责人员(以下合称“持牌主体”)必须具备相当资格外,还要求持牌主体在取得牌照之后的任何时间都必须满足以下后续合规要求:
1.持牌主体应满足“适当人选”的条件;
2.持牌主体应将公司牌照申领/使用情况、董事及大股东的情况、有联系实体(associatedentities)的情况或者一切与牌照申请相关的信息变更情况通知SFC;
3.持牌法团及有联系实体需按年进行财务审计,并向SFC递交财务审计文件;
4.持牌法团的蕞低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须在持有牌照的整个期间时刻维持;
5.持牌法团应每月/每半年向SFC呈递财政资源申报表/周年申报表;
6.持牌主体应缴付年费;
7.持牌主体应向SFC递交年度报告;
8.持牌法团应对其管理人员进行持续培训;持牌人员应接受持续培训。
申请香港资产管理的牌照(9号牌照)将会是内地私募基金管理人出海的重要环节,在申请境外牌照前需进行长期规划以及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