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专利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欧盟成员国内部的专利,二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专利。欧盟成员国内部的专利申请,称为“成员国国内申请”(InternalProceedings),简称“IPR”。目前,欧盟有27个成员国。欧盟专利与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瑞士等国的专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欧盟申请专利可以节省大量费用,加快获得欧洲市场的时间,便于企业进入欧洲市场。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欧盟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
一、 申请阶段
在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欧盟专利局(EPO)提交一份专利申请,并缴纳申请费。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的2-3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如果申请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办理缴费手续,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RST)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那么EPO将视为其放弃了申请,申请被视为撤回。自RST之日起,该申请不得再被视为欧洲专利申请。在递交申请的申请人还需要缴纳申请费和公布印刷费。如果申请人选择申请欧洲专利,则需在提出申请后的6个月内缴纳公布印刷费。申请人在提出欧洲专利申请时也可以选择要求优先权。
二、 形式审查
对于形式审查,在《欧洲专利公约》中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欧盟国家的专利局可以以不符合相关要求为由拒绝该专利的申请。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而进行修改,比如提供补充材料、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等。
三、 公布阶段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公布申请,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公布印刷费,欧洲专利局将按规定的优先权原则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并按优先权原则对其进行审查。如果该申请已经在成员国国内公布,欧洲专利局将根据成员国国内的法律规定在该国正式公布专利申请。如果专利申请已经在某成员国公布,而申请人没有缴纳公布印刷费,欧洲专利局将不会通过其官方公报公告该专利申请。对于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局也可以要求提前公开。
四、 实质审查
申请人已经完成了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提交了申请,但如果申请人不符合形式要求,也是无法通过实质审查的。
申请人需要在正式受理后的2个月内缴纳实质审查费(约1000欧元)。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实质审查费,或者超过了规定期限而没有提出延期申请,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如果申请人在正式受理后缴纳了实质审查费,则该申请将进入正常程序。
五、 授权
IPR是欧盟成员国国内的专利,必须在其成员国和欧盟范围内公开,才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保护,可以在其成员国申请专利,而不是通过欧盟申请。
对于欧洲专利局(EPO)审查的专利申请,如果其权利要求书没有被拒绝(即权利要求书没有明显不合理的内容),则该专利将被授予专利权。如果权利要求书中的一项权利要求在欧洲专利局审查过程中被拒绝或修改,则该权利要求将不能通过欧洲专利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