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指的是发明专利,欧盟专利一般指的是欧盟外观专利。
欧盟外观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权利保护范围为欧盟的成员国;欧洲专利保护的是发明,是产品或者是相应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目前欧洲专利可以在42个国家生效,包括《欧洲专利公约》38个成员国、2个延伸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亚、黑山)以及摩洛哥和摩尔多瓦共和国。
欧洲专利缔约国名单
阿尔巴尼亚(AL)、奥地利(AT)、比利时(BE)、保加利亚(BG)、瑞士(CH)、塞浦路斯(CY)、捷克(CZ)、德国(DE)、丹麦(DK)、爱沙尼亚(EE)、西班牙(ES)、芬兰(FI)、法国(FR)、英国(GB)、希腊(GR)、克罗地亚(HR)、匈牙(HU)、爱尔兰(IE)、冰岛(IS)、意大利(IT)、列支敦士登(LI)、立陶宛(LT)、卢森堡(LU)、拉脱维亚(LV)、摩纳哥(MC)、马其顿(MK)、马耳他(MT)、荷兰(NL)、挪威(NO)、波兰(PL)、葡萄牙(PT)、罗马尼亚(RO)、塞尔维亚(RS)、瑞典(SE)、斯洛文尼亚(SI)、斯洛伐克(SK)、圣马力诺(SM)、土耳其(TR)。
专利申请语言
英语、德语、法语。
专利申请途径
1.直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
2.PCT途径;
3.巴黎公约途径。
专利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期20年。
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以英语、法语和德语这3种官方语言之一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一个月左右,欧专局会发出通知。
2、欧洲专利局检索: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及交纳检索费。自申请日起2年左右,收到欧洲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并附件一份对申请可专利性的初步审查意见书。
3、公布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将于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布专利申请。
4、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或在欧专局的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5、欧洲专利授权:当审查被通过后,欧洲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复印件。
6、在欧洲成员国生效,一般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通知欧洲专利局该专利在哪些国家生效。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至5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