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法规 030/2012适用于润滑剂(包括有机油)、油和特殊液体、废润滑剂、油和特殊液体以及通过加工废旧产品获得的产品。
TR CU 030/2012涵盖的产品列表:
天然润滑剂和润滑油:
机油;
变速箱油;
液压油;
工业用油;
压缩机油;
涡轮机油;
油类防腐;
基础油。
特殊流体:
冷却剂;
刹车油。
废产品。
TR CU 030/2012未涵盖的产品列表:
• 按照国家国防命令供应的产品;
•供应给欧亚经济联盟以外地区的出口产品;
•储存在确保国家物资储备安全的组织中的产品;
• 植物油和动物油;
• 通过高温蒸馏煤焦油获得的产品;
• 不属于 TR CU 030/2012 第 2条规定的“油”、“润滑剂”、“特殊液体”概念的产品。
根据法规030/2012,每批投入流通和(或)正在流通的润滑剂、油和特殊液体均须具有质量证书(TR CU 030/2012 第 3.4条)和化学品安全证书(TR CU 030/2012 第 3.5 页)。
在投入流通之前,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程序以确认符合声明表格、方案 1D 和2D(TR CU 030/2012 附录 4)。
在确认符合性之前,要进行产品识别程序。
为了通过符合TR CU030/2012要求的确认,申请人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文件:
• 申请书
• 规格(如果有)
• 合同和分销文件(方案 2D)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果有)
• 产品质量护照
• 产品安全数据表
• 测试成功报告
• 申请人注册文件的副本
•符合性证书,也由外国认证机构颁发(如果有)。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专家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