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积累资本后会选择境外投资,进军海外,拓展海外市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涉及资金出境的, 均需向国家主管部门申办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手续(以下简称“ODI备案”)。
一、ODI备案适用的境外投资情形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简言之,只要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等权益即需要境外投资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常见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1)境外新设公司;(2)境外并购公司;
二、ODI备案主管部门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三个部门。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在实践中,一般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
三、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界定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敏感行业目录》及国家发改委解答,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
(一)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二)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三)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四)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
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三、新闻传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包括:
(一)房地产
(二)酒店
(三)影城
(四)娱乐业
(五)体育俱乐部
(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主体需满足的申请条件
1. 符合境外投资的性质:属于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取得境外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 符合主体要求:属于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我国法律虽未规定境内企业成立需满足一定期限方能进行境外投资,但实践中,如境内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境外投资审核较为严格,需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资主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符合投资可行性要求:需要具体说明境内投资主体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4. 符合财务要求: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未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较低,净资产回报率较高。
五、ODI备案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以上海市为例,供参考)
(一)发改委立项;
向省/市发改委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待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