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版权有两个重要的含义,一是指具有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作品,二是指人类的智力成果。版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版权登记是指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著作权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进行登记。办理版权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 登记申请人
作品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澳门版权法规定,作品著作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自然人必须是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zui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自然人创作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由该自然人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其发表权(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二、 作品
1.作品名称;
2.作者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地址、联系方式等);
3.作品类型(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等其他类型);
4.创作的主要目的;
5.作品主要内容和具体表达方式;
6.创作过程和作品创作时间。
以上材料准备好后,还需要将以上资料及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由其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经审查未发现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则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作品登记证书》。
三、 申请人所需文件
1.填写一份完整的作品版权登记申请表;
2.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必须在该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是合作创作作品,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 办理时间
版权登记的时间一般在30个工作日左右,澳门版权的办理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