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 3日,工业和贸易部长在现行鞋类产品标记和营业额监控试点项目框架内签署了关于通过识别方式对鞋类进行标记的建议。
指HS编码6401-6405的产品:防水鞋,鞋面不连在鞋底上;鞋面或鞋底为橡胶、塑料材质的运动鞋;家居鞋;皮革鞋面的鞋等。
产品标记应在产品生产期间、从制造现场发货前以及通过俄罗斯海关之前进行。
应用于消费包装或直接应用于产品的标记代码应包括:产品识别号、单独序列号、HS代码、验证密钥、系统运营商的电子签名。
试点项目参与人员应向系统提交以下信息:
用于制作鞋底、鞋面和鞋衬的材料类型;
鞋底材质;
鞋子的类型;
型号(在证书或符合性声明中注明);
品牌和生产国家;
Stiichass 系统中的尺寸和其他符号。
通过标识对鞋子进行标记是自愿试点项目的第二阶段,该项目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成为强制性程序。
鞋类须符合海关联盟《轻工业产品安全技术法规》(TR CU017/2011)的规定。根据该法规的要求,成人鞋类必须进行符合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