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是“Overseas DirectInvestment”(海外直接投资)的缩写,在中国通常特指“境外直接投资”。ODI是中国企业和个人进行海外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指的是中国境内的投资者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境外投资备案的两种投资方式:
新设投资
新设投资指的是投资者在目标国家建立全新的企业实体。这种方式下,投资者拥有完全控制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构建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它也意味着从零开始,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搭建业务基础。
并购投资
并购是指通过购买现有企业的股权或者资产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投资者快速进入市场,并利用现有的客户基础、品牌价值等资源。
两种投资方式对比
控制权:新设投资通常意味着完全控制,而并购可能涉及部分控制或共同控制。
市场进入速度:并购往往能更快地进入市场并产生效益;新设则需要较长的建设周期。
风险因素:并购可能存在隐藏债务、法律纠纷等风险;新设风险较低,但启动成本高且初期运营难度大。
企业资格确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企业需确保不属于投资金融类、游戏影视等受限制的行业,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
向商务部门(商委)提交的文件可能包括:
境外投资申请表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方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项目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资金来源证明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的材料
向发改委提交的文件可能包括: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书或备案表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资方的财务报表
资金来源证明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涉及特定行业)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的材料
备案流程通常包括:
准备阶段: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所有信息都是Zui新的。
申请阶段:向当地商务部门和发改委提交上述文件。
审核阶段: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
备案或审批阶段:如果一切符合规定,商务部门和发改委将分别出具备案确认函或批准文件。
外汇登记:在获得备案或批准后,还需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后续管理:企业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商务部门核准/备案与发改委的关系
1.项目备案/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的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发改委和商务部/厅,项目备案/核准须在发改委和商务部/厅办理(二者不互为先后)。
2.核准与备案的区别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以及敏感行业的项目,需要办理核准,核准项目一律由商务部核准(地方企业通过省级商务部提交;中央企业直接提交商务部)。
备案项目由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3.特殊要求
对于须商务部核准的项目,在向商务部申请核准前,还需取得有关部门对所涉的属于中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