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是按利润来征税的,而非按营业收入。具体来说,香港公司税收制度主要涉及三项直接税: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其中,利得税是香港公司税收的主体,针对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征收。
利得税的征税原则
地域来源征税: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或利润才需要缴纳利得税。如果利润来源被认定为来自香港境外,则可以申请豁免缴纳利得税。
利润计算:利得税是根据公司的会计利润(损益表的纯利或亏损)减去非应税/免税所得,加上不可扣除项目/支出,再减去可扣除项目/免税额后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经过年度汇算,扣减费用和成本后的利润(或损失)才是应纳税所得额,再确认是否需要缴税。
利得税的税率
香港利得税实行两级制税率:
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税率为8.25%。
其后的利润税率为16.5%。
报税流程
香港公司在收到税务局寄送的利得税税表后,需要尽快开始做账、审计和报税。
首次报税需在收到税表后的3个月内完成。
如果公司全年总收入不超过200万港元,则无需提交经审计的账目报表,只需以填写报税表的形式申报即可。
其他税种
薪俸税:针对公司员工在香港工作获得的收入进行征收,类似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
物业税:针对有香港土地和房产进行出租的人征收的税种,房产和物业持有者在拿到租金后要向税务局缴纳物业税。
香港公司是按利润来征税的,并且遵循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在报税过程中,香港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税务局的规定和要求,确保税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