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登记(商务部正式实操流程)
在当前全球局势日益复杂多变的背景下,xinguan肺炎疫情与俄乌冲突等多重因素交织,导致能源与粮食价格急剧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显著加剧,供应链体系面临新一轮挑战。保护主义与封闭区域主义的趋势有所抬头。坚持开放合作、促进开放型发展的道路,依然是全球经济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路径。柬埔寨前副首相盖博拉斯美曾强调,在当前时期,加强开放合作、实现发展共赢的倡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和重要,各国应携手推进合作项目,以增进区域整体福祉。
针对海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登记事宜,本文将详细阐述商务部正式实操流程,以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海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商务部操作指引
2018年1月18日,商务部联合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外汇局共同发布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旨在加强各部委间的信息共享及由商务部主导的汇总工作,但这并未改变原有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的职责分工框架。商务部于2014年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目前仍为适用规范(未来可能有所调整)。
二、备案与核准流程
备注1: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
中央企业应直接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地方企业则需通过其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备注2: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
中央企业应向商务部提交备案材料。
地方企业应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企业若通过其境外投资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需在完成相关境外法律手续后,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三、敏感国家与行业的特别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涉及以下三类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需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与中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战乱地区或根据双边条约、协议需限制投资的敏感国家和地区。
涉及出口中国限制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多国利益的行业。
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在内的特定行业投资,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商务部核准项目所需材料
对于需商务部核准的项目,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详细阐述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及具体投资内容等。
《境外投资申请表》:通过指定管理系统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
相关合同或协议: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本。
出口许可材料:若投资涉及中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出口许可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五、监管机制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商办合函〔2017〕426号),商务部将对境外投资项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境外企业是否已实施有效的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境外企业是否已按规定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进行报到登记。
境内投资主体是否已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及统计资料。
特别关注中方投资额达到或超过3亿美元的项目、敏感国别(地区)及行业的投资、出现重大经营亏损或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形。
海南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时,应严格遵循商务部及相关部门的规定与指引,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各项检查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