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正式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底正式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之明确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在直接或间接获取境外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时,均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该《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与要求。
投资范围与合规性:
中国境内的企业,在对外进行投资活动,特别是针对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际和地区),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并购既有企业的股权,均须严格遵循上述法规,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流程概述:
中国企业欲进行海外投资,通常需历经多重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核心监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程序:一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其地方分支机构(简称“发改部门”)负责的核准或备案;二是由商务部或其地方商务部门(简称“商务部门”)进行的核准或备案;三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简称“外管部门”)完成的外汇登记手续。
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制度详解: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多样化方式,在境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广泛权益的行为。
备案条件: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准予备案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需齐全、真实、完整,且完全符合法定格式与要求。
不予备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不全、形式不符、属于核准范畴、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规情形。
投资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境外投资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类补充材料,如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含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并购类对外投资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以及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发改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概述:
适用对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在境外获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投资活动。
备案程序及条件:
对于需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写并提交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至所在地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其转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而中央管理企业则直接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备案申请及附件。
备案申请表附件内容要点: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投资主体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投资主体与外方签署的意向性协议
Zui高权力机构决策文件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专业服务:
星点提供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全程代办服务,涵盖但不限于:
对外投资方案的专业设计与全面评估
全程指导并协助准备规范性的申报材料(如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真实性承诺、股权架构图、资金证明等)
编制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投资项目说明及备案表等申报文件
在发改委、商务部门提交完整资料,并协助完成外汇管理局的登记手续
确保服务成果:成功获取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发改委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