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VI公司构成:只需一个申请者即可成立海外离岸BVI公司,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如:LTD、CORP或S.A。公司名称不能以“信托公司”、“”保险“、“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结尾,除非这些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获得相应的执照。
- BVI公司注册股本:标准股本为美元50,000元,分为50,000股,每股为美元1元,无需验资。
- BVI公司董事: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BVI董事会秘书,委任秘书虽不是强制的,但BVI政府建议这样做,董事可在任意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会议。
- BVI公司注册地址:BVI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英属维京群岛。
- BVI公司股权: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 BVI公司税收:免除任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 BVI公司印鉴: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印鉴,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处。
注册条件评估公司架构、用途确定、公司注册股东确定、公司董事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确定。02资料准备:公司名称、股东身份证、执照影印本、股份分配比列。03递文注册:客户确认无误后递交至目的国主管机关办理申请。04官方审核目的国主管机关审核专属顾问实时跟进办理进度并及时反馈客户。05授权领证
获取公司注册书、法定注册文件、章程、股票、法定记录册、签字章及金属钢印等完毕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