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各种结构构件的自然老化、破损,以及受到外界高温、高湿、酸碱性气体和各种人为因素影响,这类厂房结构可靠性及安全性已严重降低。有必要对已有的工业厂房进行厂房安全鉴定,以对厂房的后续使用提供可靠的建议。有必要对既有工业厂房进行厂房承重检测,以对新增设备厂房的后续使用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检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根据检测结果、原设计图纸,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安全使用能力并复核其结构措施,严谨编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并通过对该厂房楼板进行的承重检测鉴定。
一、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对象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厂房,为了辨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厂房进行安全性鉴定。
2.临时性厂房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厂房达到特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厂房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处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内处环境作用等。
8.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9.根据结构承重能力验算的需要,抽样检查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
10.必要时可检测结构上的荷载和作用。
11.必要时应补充勘察工程地质情况。
12.必要时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性能。
13.当有较大动荷载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映和动力性能。
三、 厂房安全检测注意事项
1.选择机构:进行厂房安全检测时,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这样可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测前准备:在进行检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如清理检测区域、关闭设备等。需要提前通知厂房内的员工和相关部门,以避免影响生产和安全。
3.检测过程中注意安全:在进行检测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如穿戴安全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等,以确保检测过程中的安全。
4.检测结果处理:在获取检测结果后,需要对问题进行分类和处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厂房安全检测鉴定依据
《工业建筑可靠性评估标准》(GB 50144-2008)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危险房屋评估标准》(JGJ125-99 2004版)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8-2007)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89)
《建筑抗震评估标准》(GB 50023-2009)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07-201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国家规定要求的其它技术标准、规范、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