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企业对土耳其的投资并非一蹴而就。随着市场变化和战略调整,企业常需进行增资(Increase Capital)、股权转让(Equity Transfer) 或Zui终退出(Exit)。这些重大变更必须及时办理ODI(境外直接投资)变更备案,否则将导致合规风险,影响资金汇出、利润回流甚至企业信用。
本指南将系统解析这三种常见情形的变更备案流程,并结合中土两国税法,提供关键的要点,帮助企业实现合规、的动态管理。

当您的土耳其子公司业务发展良好,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或开拓新业务时,境内母公司追加投资即构成“增资”。
触发条件:
向已备案的土耳其项目新增投资。
新增投资额未改变原投资主体或主要投资方向。
受理部门:通常由原备案机关(省级发改委、商务厅/局)受理。
核心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变更备案申请表》
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增资的决议
更新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增资原因、用途、预期效益)
投资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贷款协议)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备案通知书》
土耳其公司董事会关于接受增资的决议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流程:
向省级发改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发改部门审核后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
凭此通知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换发新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变更。
银行凭新证书办理新增资金的购汇与汇出。
时限:材料齐全后,通常10-15个工作日完成。
资本金 vs. 股东借款:
增资:增加注册资本,属于权益性投资。未来分红需缴纳预提税,但本金撤回相对简单。
股东借款:以贷款形式提供资金,利息支出可在土耳其公司税前扣除(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降低当地所得税负。但利息汇回中国需缴纳预提税(依据税收协定,中土协定为10%)。
策略:可采用“小股本+大借款”模式,平衡税务成本。但需注意土耳其可能对“资本弱化”有规定(债务/股本比超过一定比例,超额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若通过海南投资主体增资,新增投资产生的未来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在中国享受免税待遇。

境内股东之间转让所持土耳其公司的股权,或引入新投资者,均需办理ODI变更备案。
触发条件:
境内投资主体发生股权结构变化(如A公司将其持有的土耳其项目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B公司)。
境内投资主体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变更。
核心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变更备案申请表》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营业执照
内部决策文件(转让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受让方投资决议)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备案通知书》
涉及国有资产的,需提供国资委批准文件
流程:
向省级发改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发改部门审核后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
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换发新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投资主体变更为受让方。
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变更,原投资主体注销ODI登记,新主体重新登记。
关键点:变更后,资金汇出和利润回流的主体变为新的投资方。
中国层面:
境内转让方因股权转让产生的收益,需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若通过海南自贸港投资主体转让,且该主体持有土耳其公司股权满12个月,股权转让所得可视为“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可能适用免税政策(需结合具体法规和税务机关认定)。
土耳其层面:
股权转让本身通常不直接产生土耳其税负,但需关注是否存在隐含的资产增值。
重点在于转让定价:转让价格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避免被土耳其税务机关质疑并进行调整。
策略:
提前规划股权架构,例如设立中间控股公司(如香港公司),利用中港税收协定优惠(资本利得税0%)优化退出路径。
对转让价格进行专业评估,准备充分的文档支持。

当项目结束、战略调整或出售资产时,企业需办理ODI备案撤销手续,完成合规退出。
方式一:清算注销
流程:
土耳其公司启动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
清算结束后,剩余资产(现金、实物)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向中国省级发改和商务部门提交终止备案申请。
提交材料:《终止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清算报告、土耳其公司注销证明、资金回流计划等。
部门审核后,出具《终止备案通知书》,收回《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到外管局办理ODI登记注销。
银行凭注销证明,将清算资金汇回中国。
方式二:股权出售
流程: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土耳其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办理前述“转股”变更备案,将投资主体变更为买方(或注销中方投资主体)。
卖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作为“服务贸易”项下收入,通过银行申报并结汇回国内。
共同要求: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完成ODI备案的终止或变更,否则长期不年报可能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Zui大化利用税收协定:
股息回流:清算分得的股息或出售股权的收益,在土耳其缴纳预提税后,可凭完税凭证在中国申请税收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选择有利的中间层:若通过香港公司持有土耳其资产,出售时资本利得在香港免税,再汇回中国,综合税负极低。
资产处置时机:
选择在土耳其公司盈利年度进行清算,可利用其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抵扣清算损益,降低应税所得额。
关注汇率波动,在人民币升值周期安排资金回流,减少汇兑损失。
留存完整档案:妥善保管所有投资、运营、清算期间的合同、发票、财务报表,以备税务核查。

及时性:发生变更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终止手续。
真实性: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构交易或隐瞒信息。
协同性:确保发改、商务、外管三部门的信息一致,特别是投资主体、金额、币种。
专业咨询:复杂的变更(尤其是涉及跨境并购、多层架构)务必聘请专业的跨境律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
对土耳其的ODI投资是一项动态旅程。增资是深化布局,转股是结构调整,退出是圆满收官。每一步都离不开合规的变更备案和精明的。唯有将合规意识贯穿始终,善用政策工具,才能确保您的资本在土耳其安全流动、高效增值,并在适当时机体面退出,实现投资价值的Zui大化。
| 成立日期 | 2006年09月04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志敏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境外投资备案、粤港两地车牌新申请、进修移民,危化品,融资租凭,各类许可证,前海地址续签,金融牌照,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经营许可等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代理记账;企业登记代理;网络技术的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国内贸易;汽车、游艇的租赁;汽车代驾;贸易经纪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汽车维修服务;陪驾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演出经纪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接受合法委托代理车管业务。 | ||
| 公司简介 | 深圳市壹佳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06月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