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纤维纸板在食品接触应用中的限制与检测要求

更新:2026-01-13 08:38 编号:46947167 发布IP:27.40.78.12 浏览: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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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集团CCIC、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资质要求
CNAS、CMA
检测周期
5-8个工作日
关键词
GB4806.8-22,4806.8-2022,GB4806.8检测,GB4806.8认证,GB4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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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塘岭路崇文花园4号金骐智谷大厦,惠州实验室: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金海港商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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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再生纤维纸板在食品接触应用中的限制与检测要求

随着循环经济理念的深入推进,再生纤维纸板凭借资源回收利用、成本优势显著等特点,在包装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食品接触场景对材料安全性的要求极为严苛,再生纤维纸板因原料来源复杂、生产加工环节潜在污染风险较高,其在食品接触领域的应用受到严格管控。2022年6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并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删除了旧版中“不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的条款,将再生纤维纸板正式纳入监管范畴,明确了其在食品接触应用中的限制条件与检测要求,为行业合规生产与质量管控提供了明确依据。本文基于GB 4806.8-2022标准,结合再生纤维纸板的材料特性,系统剖析其在食品接触应用中的限制要求、潜在风险、核心检测项目及原料溯源管理规范,为相关企业合规运营及监管部门监督执法提供技术参考。

一、再生纤维纸板的食品接触风险溯源

再生纤维纸板的原料主要来源于回收废纸,包括废包装纸、废报纸、废纸箱等,这些回收原料在产生、收集、运输及预处理过程中易引入多种污染物,形成食品接触安全隐患。与原生纤维纸板相比,再生纤维纸板的污染风险更具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主要源于以下三个环节:

(一)原料来源的污染带入

回收废纸的来源广泛,可能涉及食品包装、工业包装、办公用纸等多个领域,部分废纸可能曾接触过油脂、食品残渣、化学试剂等污染物。例如,用于包装肉类、油炸食品的废纸易残留油脂和蛋白质,在储存过程中滋生微生物;工业包装废纸可能吸附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工业污染物;印刷类废纸(如废报纸、杂志)的油墨中含有颜料、树脂及多种助剂,其中部分成分可能具有潜在毒性。回收废纸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还可能混入尘土、塑料碎片、金属杂质等夹杂物,这些夹杂物若未被彻底去除,将直接影响再生纤维纸板的安全性。

(二)再生加工过程的二次污染

再生纤维纸板的生产过程包括废纸破碎、脱墨、洗涤、筛选、成型、干燥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在脱墨环节,为去除废纸表面的油墨,企业通常会添加脱墨剂、分散剂、漂白剂等化学助剂,若助剂选择不当或用量超标,残留的化学物质可能迁移至食品中;在洗涤和筛选环节,若生产用水不符合标准,可能引入重金属、微生物等污染物;在干燥环节,若设备清洁不彻底或温度控制不当,可能导致纸板表面微生物滋生,或产生热解产物等有害成分。

(三)非有意添加物的潜在迁移

非有意添加物是指在材料生产或使用过程中非刻意添加,但因原料带入、加工过程反应生成或环境迁移而存在于材料中的物质。再生纤维纸板中的非有意添加物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油墨残留的有机污染物、助剂分解产物、原料中的重金属离子等。例如,印刷油墨中的多环芳烃、颜料中的重金属,脱墨剂中的表面活性剂降解产物,以及废纸中残留的氯丙醇类化合物等,这些物质可能在食品接触过程中,通过迁移进入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GB 4806.8-2022标准对再生纤维纸板食品接触应用的限制要求

GB 4806.8-2022标准基于再生纤维纸板的潜在风险,明确了其在食品接触应用中的严格限制,核心要求集中在应用场景、原料管控及辅助材料使用三个方面,旨在从源头规避安全风险。

(一)明确禁止的食品接触场景

标准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回收纤维直接接触两类食品:一是婴幼儿食品,二是高脂类食品。这一限制要求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量:

1.  婴幼儿群体的特殊性:婴幼儿的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善,对污染物的耐受性远低于成年人,是微量的有害物质迁移,也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再生纤维纸板中的微生物、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等,若迁移至婴幼儿食品中,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2.  高脂类食品的迁移促进作用:油脂类食品具有较强的溶剂特性,能够显著促进脂溶性污染物的迁移。再生纤维纸板中残留的油墨成分、助剂降解产物等多为脂溶性物质,与高脂类食品接触时,迁移量会大幅增加,超出安全限值的风险显著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对“直接接触”的界定为材料与食品之间无其他符合标准的阻隔层,若通过添加合规的阻隔涂层(如食品级蜡、硅油纸),使再生纤维纸板不直接与上述两类食品接触,需通过严格的迁移试验验证阻隔效果,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二)原料的强制性要求

标准要求再生纤维纸板的纤维原料应以植物纤维为主,含有的合成纤维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明确规定再生原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禁止使用含有危险废物的回收纤维。对于进口再生纤维原料,还需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GB 16487.4-2017)的要求,包括放射性污染控制、夹杂物控制等。例如,进口废纸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得超过进口口岸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μGy/h,表面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需符合特定限值,且不得混有放射性废物。

(三)辅助材料的使用限制

再生纤维纸板在生产过程中若使用涂料、油墨、黏合剂等辅助材料,这些材料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例如,涂料需符合GB 480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规定,油墨需符合GB 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要求。标准强调,辅助材料中的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需严格遵循GB 9685的规定,禁止使用未列入允许使用名单的添加剂。

三、再生纤维纸板食品接触的核心检测要求

GB 4806.8-2022标准针对再生纤维纸板的特性,明确了其食品接触应用的检测项目体系,包括感官要求、常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有意添加物残留及总迁移量等,其中重点强化了感官要求、非有意添加物检测及多模拟液总迁移量测试的要求,以全面评估其安全风险。

(一)感官要求:直观判定材料安全性

感官要求是评估再生纤维纸板是否存在明显污染的基础指标,标准规定再生纤维纸板表面应无异物、无异味,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异臭等感官性劣变。与旧版标准相比,2022版新增备注:“未经漂白和未添加着色剂的纸和纸板的脱色不被视为异常着色”,这一修订更贴合再生纤维纸板的生产实际,避免将天然木质素的轻微迁移误判为异常污染。

感官检测的核心要点包括:一是外观检查,通过目视观察纸板表面是否存在杂质、霉点、破损及异常色泽;二是异味检测,在常温下嗅闻纸板的气味,不得有刺鼻、发霉等异味;三是浸泡液检测,将纸板试样按规定方法浸泡后,观察浸泡液是否浑浊、是否出现异常着色,嗅闻浸泡液是否有异味。感官检测虽为定性指标,但能快速筛查出明显不合格的产品,是后续定量检测的前置环节。

(二)常规理化与微生物指标

1.  常规理化指标:标准规定了再生纤维纸板的核心理化指标限值,包括铅、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等。其中,铅作为典型的重金属污染物,限值要求为普通产品≤1.0mg/kg,婴幼儿专用产品≤0.5mg/kg;甲醛迁移量≤1.0mg/kg,主要源于纸浆漂白过程及湿强剂(如脲醛树脂)的使用;新增的1,3-二氯-2-丙醇限值为不得检出,3-氯-1,2-丙二醇≤0.6mg/kg,这两种物质主要来源于湿强剂(聚酰胺-环氧氯丙烷树脂)的水解产物,具有潜在毒性,标准新增其检测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有害物质的管控。

2.  微生物指标:再生纤维纸板因原料来源复杂,微生物污染风险较高,标准明确了微生物指标的限值及检测方法。其中,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均为不得检出(检测面积或质量分别为50cm²、50g);霉菌限值≤50CFU/g,检测方法为在无菌环境下将样品剪成约5mm×5mm的纸屑,按照GB 4789.15中针对固体样品的方法检验计数。标准对霉菌检测的样品前处理和计数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三)非有意添加物残留检测

非有意添加物是再生纤维纸板检测的重点和难点,标准虽未逐一列出所有非有意添加物的限值,但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非有意添加物残留进行检测。结合再生纤维纸板的污染风险,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类非有意添加物:

1.  氯丙醇类化合物:包括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等,主要来源于湿强剂的水解,标准已明确其限值要求,检测方法可参考GB 5009.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的测定》。

2.  多环芳烃:主要来源于印刷油墨、燃料燃烧等,属于强致癌物质,需参照GB 5009.2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限值要求。

3.  重金属离子:除铅外,还需关注镉、汞、铬等重金属残留,检测方法可参考GB 5009.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的测定》,限值需符合GB 4806.8-2022及GB 9685的相关规定。

4.  丙烯酰胺:部分再生纤维纸板在干燥过程中可能因高温产生丙烯酰胺,标准规定其迁移量≤0.02mg/kg,检测方法可参考GB 5009.2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

(四)总迁移量测试:多模拟液覆盖全面评估

总迁移量是评估食品接触材料中有害物质迁移风险的核心指标,指材料在规定条件下向食品模拟液中迁移的所有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由于再生纤维纸板可能接触不同类型的食品(如水溶性食品、酸性食品、高脂食品),标准要求总迁移量测试需覆盖多种模拟液,包括水、乙醇(模拟酸性或含酒精食品)、植物油(模拟高脂食品),以全面评估不同接触场景下的迁移风险。

标准对迁移试验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迁移试验应按GB 3160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和GB 5009.1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的规定执行。对于预期接触食品温度超过40℃的再生纤维纸板,需采用热水提取(80℃±2℃,2h±5min);预期接触温度不超过40℃的,采用冷水提取(23℃±2℃,24h)。总迁移量的限值为普通纸板≤40mg/dm²,普通纸≤30mg/dm²。

对于不适合采用液态食品模拟物进行迁移试验的再生纤维纸板制品(如纸浆模塑制品),可采用实际或预期接触的食品或有科学证据支持的其他食品模拟物进行测试,确保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纸和纸板材料9GB 4806.8-2022

(五)核心检测项目明细汇总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限值要求

检测方法

适用场景说明

感官要求

外观、异味、浸泡液感官特性

表面无异物、无异味;浸泡液无异常着色、异臭

目视观察、嗅闻法

所有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纸板

理化指标

普通产品≤1.0mg/kg;婴幼儿产品≤0.5mg/kg

GB 5009.74

所有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纸板,婴幼儿专用产品加严控制

甲醛

≤1.0mg/kg(按单面面积计算)

GB 5009.178

含漂白纸浆或使用脲醛树脂湿强剂的再生纤维纸板

1,3-二氯-2-丙醇

不得检出

GB 5009.191

使用聚酰胺-环氧氯丙烷树脂湿强剂的再生纤维纸板

3-氯-1,2-丙二醇

≤0.6mg/kg

GB 5009.191

使用聚酰胺-环氧氯丙烷树脂湿强剂的再生纤维纸板

微生物指标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50cm²

GB 14934

所有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纸板,尤其是接触即食食品的制品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50cm²

GB 14934

所有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纸板

霉菌

≤50CFU/g

GB 4789.15(固体样品方法)

储存或使用环境湿度较高的再生纤维纸板制品

非有意添加物

丙烯酰胺

迁移量≤0.02mg/kg

GB 5009.204

经高温干燥工艺生产的再生纤维纸板

总迁移量

总迁移量(水、乙醇、植物油模拟液)

普通纸板≤40mg/dm²;普通纸≤30mg/dm²

GB 31604.1、GB 5009.156

接触不同类型食品的再生纤维纸板,需对应选择模拟液

四、再生纤维纸板的原料溯源管理要求

由于再生纤维纸板的原料来源复杂,原料溯源是确保其符合食品接触安全要求的关键环节。GB 4806.8-2022标准要求企业需提供完整的原料溯源信息,确保再生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原料溯源管理应覆盖从回收、运输、预处理到生产的全链条,核心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溯源信息的完整性

企业需建立再生原料溯源档案,档案应包含以下信息:一是原料来源信息,包括回收商名称、资质证明、回收区域及原料类型(如废纸箱、废报纸等);二是运输信息,包括运输车辆信息、运输时间、运输过程的防护措施;三是预处理信息,包括破碎、脱墨、洗涤、筛选等预处理工艺参数,以及所使用化学助剂的名称、规格、供应商资质及添加量;四是检验信息,包括原料入厂检验的项目、结果、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资质。溯源档案应至少保存2年,确保产品质量问题可追溯。

(二)原料入厂检验管控

企业需建立严格的原料入厂检验制度,对每批次再生原料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应包括感官要求、重金属、微生物及放射性等,符合GB 16487.4-2017及GB 4806.8-2022的要求后方可入库使用。对于进口再生原料,还需查验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确保原料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若检验发现原料存在重金属超标、含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等问题,应立即拒收并妥善处置,严禁流入生产环节。

(三)供应链的合规管理

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再生原料供应商,并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协议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的合规证明文件,包括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无危险废物混入的承诺书等。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估其原料质量管控能力,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及时终止合作。企业还需建立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关注再生原料相关法规标准的更新,及时调整原料管控要求。

五、企业合规运营建议

结合GB 4806.8-2022标准要求及再生纤维纸板的特性,相关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合规运营水平,确保产品符合食品接触安全要求:

1.  强化标准学习与宣贯:组织技术、生产、质量管控等相关岗位人员系统学习GB 4806.8-2022标准,明确再生纤维纸板的应用限制、检测要求及原料溯源管理规范,确保各环节人员准确掌握标准要求。

2.  优化生产工艺管控:针对再生纤维纸板的污染风险点,优化生产工艺参数。例如,在脱墨环节选择合规的脱墨剂,严格控制添加量;在干燥环节合理控制温度和时间,避免产生丙烯酰胺等有害产物;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微生物污染。

3.  建立全链条检测体系:企业应建立覆盖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成品出厂的全链条检测体系,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对于无法自行检测的项目(如放射性、非有意添加物残留),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  完善标签标识管理: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规定,明确标注“食品接触用”、材质(如“再生纤维纸板”)、使用温度范围、生产批次信息及必要的警示语(如“不可微波加热”)。若产品含有再生原料,建议主动标注再生原料比例,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六、

GB 4806.8-2022标准的实施,为再生纤维纸板在食品接触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监管依据,也对企业的质量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再生纤维纸板因原料来源复杂,存在多重污染风险,其在食品接触应用中的限制要求(尤其是禁止直接接触婴幼儿食品和高脂类食品)需严格遵守。企业应重点关注感官要求、非有意添加物残留及多模拟液总迁移量等核心检测项目,建立完善的原料溯源管理体系,从原料、生产、检测到标签标识的全链条落实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再生纤维纸板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原料溯源信息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严厉打击违规使用不符合标准再生原料的行为。通过企业合规运营与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协同发力,才能确保再生纤维纸板在食品接触领域的安全应用,推动循环经济与食品安全的协同发展。

纸和纸板材料10GB 4806.8-2022


所属分类:中国检测网 / 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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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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