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GB并不等于企业不能执行Q/。企业在实务中常见的做法是:
对外执行GB(便于平台、客户、监管理解)
内部执行企业Q/(用于补充管理、控制差异、提高一致性)
也有企业选择:对外执行Q/,并在Q/中引用GB的术语/方法/部分要求作为依据。
真正的风险点不是“能不能”,而是两套口径对外出现但没有说明承接关系,导致平台或客户认为你在混标、套标。
模式A:对外GB,内部Q/(Zui稳)
备案、铭牌、说明书、页面统一写GB口径
企业Q/用于:抽样判定、出厂检验、供应链替代、变更触发、内部更严指标
适合:平台审核、招投标、客户审厂频繁的企业。
模式B:对外Q/,Q/中引用GB(适合GB覆盖不足的产品)
企业标准Q/作为主执行文件
其中明确引用GB作为试验方法或通用条款来源
适合:创新产品、多型号差异大、通用GB覆盖不完整的品类。
模式C:对外体现GB与Q/(不推荐用于平台场景)
除非确有合同或客户要求,否则不建议对外并列两套标准号。因为审核方往往会追问:
谁主谁辅?
判定依据是什么?
报告与检验记录对应哪一套?
解释成本高,且容易被认为“口径不清”。
无论选择哪种模式,都要做到:
备案、说明书、铭牌、页面、检测/检验报告信息页的执行标准号口径一致
型号覆盖逻辑一致(同组同判定,不同组拆分)
关键参数口径一致(额定/Zui大、输入/输出、单位与小数位统一)
否则容易出现退回、补料或抽查被质疑。
有GB完全可以执行Q/,关键在于选定“对外主口径”,并明确Q/与GB的承接关系。平台审核Zui稳的是“对外GB、内部Q/”;当GB覆盖不足时可“对外Q/并引用GB方法”。避免两套标准号无规则并列对外,是降低风险的核心。
| 成立日期 | 2008年06月1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叶秀琼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CE认证,IEC报告,FCC认证,ROHS认证 ,CB认证,UM38.3认证,检测报告,质检报告,企业标准备案,执行标准备案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仪器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电气产品、纺织品、皮革、家具、食品、药品、环境、水质、日化用品、包装材料、玩具、饲料、汽车、化工原料产品的检测认证。 | ||
| 公司简介 | 欢迎来到我们的权检认证(深圳)有限公司!我们是一家专业的电子产品认证检测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各地的企业和厂家提供优质、高效的认证检测服务。我们的团队由一批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全面的行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我们的认证检测服务涵盖了电子产品的各个方面,包括EMC认证、安规认证、能效认证、无线认证、安全认证等。我们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先进,能够满足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