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审厂验厂厂房检测办理单位有哪些
1、申请厂房安全鉴定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厂房安全鉴定委托书(向鉴定机构领取、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
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使用人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个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以上资料缺失,个人请提交厂房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
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设计建筑施工图、原设计结构施工图、结构竣工验收图等)。
2、哪些厂房需作厂房安全鉴定?
答:厂房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厂房;
厂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厂房安全;
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
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规定及其它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3、厂房安全鉴定程序是什么?
答:委托鉴定-确定鉴定类别-提交资料-鉴定人员现场勘查、检测-编写厂房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收费-完成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