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线路安全检测报告专业检测单位
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通知》(深消安委〔2013〕17号)。以
及《深圳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开展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检测{2016}22号文件》对楼龄在10年以上,
且建筑物内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2年以上的下列单位(场所)进行建筑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检测。
一、检测对象
(一)公共娱乐场所;
(二)宾馆、酒店、餐饮、百货、超市、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劳动密集型工厂、企业、员工集体宿舍;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场所;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
(六)客运车站、码头、出入境口岸大楼;
(七)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八)“三小”场所、出租屋。
二、检测内容
(一)电气系统的带电设备红外诊断;
(二)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检测;
(三)电气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检测;
(四)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检测;
(五)变配电系统建筑、接线端子的安装情况;
(六)室内低压配电线路配线情况,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开关插座的安装;
(七)吊顶内线路的敷设;
(八)电气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