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Requirements),
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认证标志的接受对象为欧共体成员国负责实行市场产品安全控制的国家监管当局,而非顾客,当一个产品已加附CE标志时,
成员国负责销售安全监督的当局应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欧共体市场自由流通。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
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
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
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认证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准确的含义是:
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一个带有CE标志的风筝,并不意味着能飞得好,而只表明该风筝符合安全规定。
欧盟自1990年开始实施玩具产品欧盟CE标志后,目前在实行上已有严格的趋势,但国内玩具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 CE标志时,
并未完全根据有 关大小规定制作,本会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玩具上 CE标志、商品名称、商标、欧巿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
必须以明显的、易读的样式。
粘贴或印制于玩具本体或其它包装上,若玩具体积太小,或系小零件组成的玩具,可将有关资料印在玩具包装上或型录上,欧巿对于
CE标志的大小,有包装的规定,其中 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 ,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
之1。 厚度至少要高度的 1/5 (在此至少要 20×1/5=4mm) 如图外围半径为 10mm 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10×0.8=8mm) 图为高度 2公分的CE标示范例,标示之内容应包括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进囗
商名称、商标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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