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人们对婴儿推车安全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在欧盟等发达国家。其中,婴儿手推车作为宝宝的代步工具,
其使用安全性一直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出口欧盟国家的婴儿车就需要办理CE认证了
EN:1888-2012修改后的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变化:
1、改进了决定车子受保护的体积与澄清其受保护功能的要求以确保0-3岁儿童的运输安全。
2、改进了靠背与座位之间、靠背或脚踏板与水平之间角度的测试方法与要求。
3、引入了新的手指探头、新的臀部探头与有关陷落危险(孔与开口)的新要求。
4、完全审查了适用于锁定装置的要求以更好地遵守已在市场销售的修改后设计。目的是确保折叠系统的更轻松与更安全操作。
5、引入了检查是否可接触保险杆上泡沫的啃咬测试。
6、增强了把手强度与运动要求以加强把手的安全。
7、修改了刹车装置的要求。该修改对安装了可翻转把手的车子有直接影响。该刹车装置现在必须由站在两边的父母以单一动作即可锁定位于车子两边的两个轮子上。
8、改进了稳定性测试方法,以便检查车子的内在稳定性特点。
9、所需的产品信息进行了重新措辞以突出主要警示语和安全信息,令消费者更好地进行识别。
婴儿车CE认证项目主要包括:
1、危险间隙,如车台于婴儿脚指受保护区域不可有开口介于25-45mm之间的间隙;
2、提篮与手把之间的间隙,如果提篮末端与手把间形成的开口能通过小的头部探头,则必须能通过这个大的头部探头;
3、车台适用性,不同年龄段的婴儿/儿童的标准有所差异,如6个月以上婴儿适用的车台必须又有一个束缚系统;
4、座椅与背靠的角度及背靠高度;
5、束缚系统,如腰带/肩带/胯带各宽度至少为19mm;
6、绳索勒伤或缠绕的危险;
7、窒息和吸入危险;
8、危险利边和凸出物;
9、停车和刹车装置,如车台必须要有一个刹车装置,且操作者站于手把附近可操作此装置;
10、稳定性、耐久性、冲击强度等;
11、手把强度,可调整的换向手把不可分离,换向手把的固定点不可释放或破裂。
详情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