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致性检查
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标识(铭牌)与型式试验报告所标明的一致性;
(2) 认证产品的结构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3) 认证产品重要部件/元器件与型式试验报告中《重要部件/元器件清单》的一致性;
(4) 按《例行检验项目和确认检验项目表》进行现场检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产品一致性检查是3C工厂审查大的重点,是“高压线”,如产品一致性检查出现问题,往往会直接导致验厂未通过。
C审查内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检查。
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需要明确的是,3C审查是依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进行的。
3C审查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工厂审查所需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1至4人日,一般电器产品,工厂人数不超过一百人,一般都是两个验厂员审一天,具体检查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给出,审核人员在路途的时间每天按半个工作日计算,不在上述列出的人/日数之内。
3C认证审查方式
(1)3C初次工厂审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2)3C初次工厂审查一般是两个验厂员审一天,监督检查一般为两个验厂员审半天即可,当然有时候也需要审一天,看具体情况。
(3)工厂检查既包括文件检查,也包括现场检查,两个验厂员有分工,一个于文件检查,另一个偏向于现场检查。
3C认证主要内容
3C认证就是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3)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