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试样的采取、处理及检验按中GB/T 450、GB/T 10739规定进行。
5.2 定量按GB/T 451.2测定。
5.3 紧度按GB/T 451.3测定层积厚度后,经计算得出。
5.4 抗张强度按GB/T 12914测定,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测定。
5.5 透气度按附录A测定。
5.6 湿抗张强度按GB/T 465.2测定,浸水时简为10min,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测定。
5.7 亮度按GB/T 7974测定。
5.8 尘埃度按GB/T 154.1测定。
5.9荧光性物质检查:从试样中随机取5张100cm2的试样,置于波长365mm用254nm紫外灯下检查,每张试样中均不应有荧光反应。
5.10 交货水分按GB/T 462测定。
5.11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
6.检验规则
6.1 以一次交货为一批,但应不多于10t。
6.2 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6.3 生产方应保证生产的囗罩纸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每箱纸应附一份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产品交收检验抽样按GB/T 2828.1规定进行,样本单位为箱;
采用正常二次抽样,特殊检查水平S-2,接收质量限(AQL值):定量、抗张强度、透气度、荧光性物质为4.0,湿抗张强度、尘埃度、紧度、亮度、交货水分、外观质量为6.5,抽样方案按表2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