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文件确认了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GB811-2010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过渡期也在2018年8月1日结束。之后,不符合ccc标准的头盔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既然如此,我们来看看这个现行国标GB811-2010。国标GB811-2010全文可以在“国家标准全文全文公开系统”里查到。
这里简要说明一下,国家标准(国标)里有强制执行和推荐执行。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简称ccc,有时候又叫3c。在强制执行的3c标准里,头盔标准一共有两个:GB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和GB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当有人说某个头盔符合3c标准时候,一定要了解符合的是哪个3c标准。GB24429-2009对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要求要比GB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要低,只需要满足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倍重力(300g)即符合。而GB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则需要满足的测试要求。说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更高也是符合我们正常认知。
在GB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中又分为A类和B类,A类包括全盔和半盔,B类盔型只有半盔。
A类和B类的要求和检测区域不一样,B类标识如图,A类测试区域是ACDEF围成的区域。
特别具体的检测标准就不在这里详述,感兴趣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