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指的是单位将会计核算、记帐以及保税等相关的财务工作委托给专业的记账公司来操作,相关的重要事项比如现金与财产等仍是由自己管理的一种记帐方式。
代理记账的必要性
一个单位是否会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这个单位是否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求自主决定。通常来说,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以及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较高的单位,一般会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的组织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与财务收支的核算,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与会计信息的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是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与办理账务。
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但是建账则是强制性的一个要求,是否需要建账的Zui终核定权在行政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