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认证介绍
1)999/5/EC指令已实施多年,诸多地方满足不了现有产品。其实欧盟早2007年就已开始起草新指令,但进度没有那么快,于是在2011年再提交了一草稿给欧盟委会。
2014年5月22日,无线电设备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2014\53\EU
正式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公布,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改指令将取代无线电与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指令),2016年6月12日之前,成员国应将改指令转化为成员国法律,原R&TTE指令(1999\5\EC)也随之作废。
2016年6月13日起,成员国应采用新无线电设备指令(RED);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旧R&TTE指令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新指令推出的目的是:明确频谱使用范围,提高频谱使用的有效性,更方便成员国家之间执行法规和进行市场监控。
无线产品能够合法地在欧盟国家销售之前,必须根据RED指令执行测试取得认可,也必须拥有CE-mark。无线遥控产品必须符合RED指令RED2014/53/EU要求。
新标RED指令和旧标R&TTE指令的差别
1.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中;
2. 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 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4. 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 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 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完全质量保证–型式H);
7. 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 二类设备的标识(警告号)不再需要,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 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 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 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12. 制造商及进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