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背景:
《FD&C法案》(美国,1998a)将与食品接触的物质定义为:“任何意图用作制造,包装,包装,运输或保存食物的材料组成部分的物质,如果此类使用并非旨在这种食物的技术效果。”
“安全”一词是指21CFR中定义的食品添加剂和成分(包括食品接触物质)170.3(i)作为“有能力的科学家在脑海中合理确定某种物质在预期使用条件下无害”。在本法规中使用的安全性概念涉及到一种物质是否对人类或动物的健康有害的问题,并考虑到以下事实:不可能完全确定使用任何物质的无害性。
有哪些是FCS呢?
食品接触物质的例子包括聚合物(塑料包装材料),聚合物中使用的颜料和抗氧化剂,罐头涂料,粘合剂,造纸和纸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杀粘剂和杀生物剂(抗菌剂);涉及的产品包括:食品包装、餐具、厨具、食品加工机械、厨电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