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的程序
一、受理委托
1、委托人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承租人委托应提供租赁合同;
(2)房屋原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原始建房技术资料;
(3)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应提供改造设计图纸;
(4)对“三无”房屋、拟改造加层的房屋及达到使用年限的房屋应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和范围。
3、签订委托鉴定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被鉴定房屋名称、地址、结构类型、层数、面积、建造年代、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变迁、改造、装饰装修情况、委托鉴定的目的及内容、鉴定费用、付款方式、完成日期、双方责任、违约责任等。
二、调查、检测
1、调查、查勘:调查分为资料调查、现场调查及补充调查,并以房屋的施工情况、现状及存在的质量问题为主,做到有重点的调查。要仔细查看已有的资料,并查看现场,以掌握房屋过去及目前的情况,作为制定检测方案及对结构分析评价的依据,必要时可进行补充调查。也可采用先初步调查,后详细调查的调查方法。资料调查与现场调查应结合进行。
(1)资料调查:仔细查阅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包括房屋原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并做好记录。
(2)现场调查、检测:听取现场有关人员的介绍和意见,询问有关问题,并做好现场调查记录。现场调查着重记录以下内容:
1)调查结构基本情况、形式、连接,以及荷载变化情况;
2)调查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变形、裂缝、渗漏等病害或缺陷;受灾结构的损坏程度,查勘改扩建部位或维修加固部位的结构状况;
3)调查检测地基基础、柱、梁、板等主要承重结构构件的工作状态。检查基础沉降情况(沉降观测记录)和其所处环境(必要时挖开检查);检测柱、梁、板有无变形、裂缝、钢筋锈蚀等现象。
4)调查房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状况,如有维修、改扩建、加固或加层的,应查看其施工质量,以及改建后对整个房屋的影响。
5)调查房屋的环境条件,周围有无空气污染或水污染,以及污染对房屋的影响程度。
6)填写调查检测表。
2、补充调查检测:对于现场调查检测的未尽事宜、遗漏部分或需要增加数据的情况可进行补充调查检测,补充调查检测主要涉及个别项目或个别部位,应在现场调查检测后尽快进行。
3、现场专项检测:现场专项检测要求准确、可靠,并具有代表性。现场专项检测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以圆满完成检测任务。专项检测一般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