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坦桑尼亚PVOC认证简介
坦桑尼亚国jia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官方确认文件,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jia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坦桑尼亚从2012年2月1日起将实施产品符合性认证COC,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Conformity,属于装船前检验。所有在坦桑尼亚管制目录列表的产品都需要在发货前申请COC,否则无法在目的港清关。和之前的坦桑尼亚装船检验不同的是,坦桑尼亚COC需在发货前申请,一旦货已离港将无法补充COC.坦桑尼亚COC还需要提交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先进行文件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安排装船前检验并获得COC证书。
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jia、地区和。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
实施坦桑尼亚PVOC新政旨在:
1、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限制不符合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进口到坦桑尼亚
3、提高符合标准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保护其国内消费者、生产商、环境和公共安全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
二、坦桑尼亚PVOC管制产品清单
1、玩具和体育用品
2、电器和电子设备
3、汽车
4、化工产品
5、机械材料及燃气具
6、纸张和文具
7、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
8、安全(个人防护设备)
9、粮食及粮食制品
10、使用的产品
三、坦桑尼亚PVOC认证注意事项
1、申请单、装箱单、发票需盖章。
2、测试报告有效期认可期限:
(1)一次性医用品、干电池、文具类、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化肥、纺织品、瓷砖和PVC地板等产品需提供近期测试报告(3个月以内),其他产品的测试报告有效期可放宽至一年;
(2)电器类产品需提供CE证书或安全性能方面的测试报告;
(3)属于法检类产品须提供由CIQ出具的换证凭单或放行单的复印件,测试报告、健康证等资料;注意到港后的货架寿命必须掌握在75%之内。不能提供的,均需安排取样测试,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若货物有木质和植物材料的包装,请提供官方或其认可机构的熏蒸证明或可见熏蒸标识。
4、在确认检验当天如更改或取消检验,我公司视同重验处理。我公司检验员到达约定检验地点时,所有待检货物必须备齐并安排人员协助检验。监装检验时,集装箱必须准时到达。若集装箱迟到,我公司检验员将在现场等待一小时。若货柜一小时内仍不能到场,检验员将离场,贵公司/工厂必须重新预约检验时间。
5、检验和监装必须在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若地址不符,不详或临时更改地址,导致检验无法及时进行,申请方公司/工厂必须重新预约检验时间,我公司将在下次检验时收取重验费。
6、申请方公司/工厂必须安排人员协助我公司检验员进行检验,如果因为检验地点无人协助,货物未齐,或由申请方造成的其他原因,而导致检验延迟或无法进行,申请方公司/工厂将承担由此造成重验的费用或加班费用。
7、整柜出运需我公司检验员现场全程监装。一般情况下,1-2个集装箱装柜不超过2小时,3个或3个以上集装箱装柜时间不超过4小时。
8、监装要求为:一般不能晚上或者周mo进行装货,否则人员安排可能无法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