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实缴)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让申办许可“不忽悠”
我局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把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入口关”,特别是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局从严审核申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场所设施、管理制度等“准入”条件,落实好实地考察责任制,开展劳务派遣企业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工作,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注册资金不到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与开展业务不相适应”、“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不合法”等情形一律不予许可。
04
强检查
让许可后监管“不落空”
我局大力落实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和用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非法派遣、欠薪欠保、同工不同酬、超比例用工、违反“三性”规定、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事后监管。
05
促规范
让信用惩戒“显威力”
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年度核验,每年3月31日前集中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将年度核验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无业务三个档次,实行分级管理。下来于每年6月底前我们将定期把年度核验结果反馈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本级人社部门予以公布。通过建立劳务派遣诚信体系,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不按时在网上申报劳动用工信息或不如实申报劳动用工信息等内容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不符合劳务派遣资质要求、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退出淘汰机制依法撤销、吊销、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着力营造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派遣、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被派遣劳动者理性维权的良好用工环境,促进我市劳务派遣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