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检测试剂、医用口罩fsc自由销售证书办理
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fsc自由销售证书办理---如需办理请致电我司
我们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政府鼓励企业投资办厂,努力解决药品可及性的问题。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及性已经不再是问题,但低水平重复,产能严重过剩,已经成为制药工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
质量管理方面,从1999年到2002年的三年间,有1000多家企业通过GMP认证;此后仅一年内,有近5000家企业过关。业内人心照不宣的是,此时GMP认证已沦为可以花钱买到的“商品”。每家获得GMP认证的药厂,包括硬件改造与运作费用在内,为此平均支付约1000万元。在这段时间内,全国有6000多家企业通过GMP认证,而将这些企业的GMP重新认证一次,也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药品注册方面,药监部门仅2004年就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2005年,药监局批准了药品注册申请事项11086件,其中80%是仿制药。这段时间的仿制药评审粗糙,同一分子实体,A仿制药参比原研,B仿制药参比A,C仿制药参比B,越仿越不像,本来应该与参比制剂一致的处方,结果“一厂一方”,甚至“一厂多方”。再就是由于医院“一品双规”的限制,冒出了成千上万个故意与原研药不同剂型、不同剂量、不同盐根、甚至不同分子实体的“特色改良药”,而没有经过类似于美国严格的505(b)2审批,这些药品被认为临床验证不严谨的情况下,还可以接近新药的价格上市。2003至2005年通过审批的化学药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仅有212个,其中真正的化学实体仅17个,加上中药22个,仅占“新药”的0.39%。直到2008年,药监局才清理完成前任积压下来的2.4万个申请,这些“遗产”截至2015年底仍存活的批文化药有17000左右,中药8400左右,而全中国16万7千个仿制药批件含再注册批件,相当一部分都有2002年开始执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影子。
自由销售证书也叫出口销售证明书,英文名称为:Free SalesCertificate、Certificate of Marketability、Certificate of FreeSale或者Certificate For Exportation of Medical Products;简称:FSC或CFS。
自由销售证书源于欧洲,起初,欧洲经济区协定(EEA)个别成员国以及成员国境内的民间协会机构为了促销本国的产品到EEA境外的第三国,为当地制造商出具自由销售证书,其内容是证明是产品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满足相关的指令要求,产品安全可靠,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可以在本国本地范围内自由销售,并允许出口等。自由销售证书由欧洲民间协会、商会等机构出具,后经欧洲一些国家完善形成一套适合自己国家的体系。源于欧洲的这种自由销售贸易壁垒,逐渐被世界部分国家认可,他们在进口产品时会要求货物发货方提供相应的自由销售证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