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
手套应包装在双层包装中。
8.标识
8.1概述
8.1.1标志应包括对本标准的引用ISO15223中合适的符号可用在标志上。
8.1.2用于标志的语言应征得相关方同意。
8.1.3如果手套经过了表面涂粉材料处理,则应在内包装上和/或单位包装上清晰地标示出警告信息,表面粉末应在进行手术前无菌去除。
8.2内包装
内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以下内容:
a)尺寸;
b)包装上应标注“左”/“L”或“右”/“R”
8.3单位包装
每一单位包装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以下内容:
a)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b)所用的材料;
c)“直手指”或“弯曲手指”,或表示手套设计内容的类似字样;
d)“纹理”“光面”“有粉”“无粉”,或对手套型式有类似影响的字样;
e)规格;
f)制造商识别的批号;
g)“生产日期”或类似字样,年份(四位数)及制造月份:
h)“灭菌,除非包装被打开或破坏”的字样;
i)“一次性使用”字样:
j)“外科手套”字样;
k)对于类别1手套,应标注“由可引起过敏反应的天然橡胶乳胶制成”的字样或类似影响的字样。
8.4多单位包装
多单位包装是包含预定数量的相同尺寸手套的单位包装的一箱产品,其目的是便于安全运输和贮存。多单位包装应按[8.3a)~g),83i)和8.3j)]加以标注,并应标明手套“xx副外科手套”和附加贮存说明。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透水性试验
A.1装置
A.1.1圆柱筒
直径小为60mm,且具有足够长度用来固定手套,能容纳1000mL的水,如图A.1所示,
注:圆柱筒好是透明的。
图片
A.1.2规定装置
充水时能使手套保持垂直。如图A.2所示。
A.1.3圆柱形的器具
容积至少1000mL,或其他能一次性转移1000mL水的器具。
A.2步骤
用合适的装置,如O型圈,将手套固定在圆柱筒上,使手套不超出圆柱筒40mm。
导人1000mL士50mL,不超过36℃的水至装置中擦去手套上任何溅上的水。如果水不能升至离袖边40mm处,托起手套使整只手套距袖口40mm以外的部分都充满水。立即注意任何明显的渗漏。如果手套没有立即渗漏,再观察2min~4min。忽略距袖边40mm以内的渗漏。为便于观察,水可用水溶性染料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