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监管
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罗知之)人民银行4月16日消息,人民银行日前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办法》完善反洗钱监管对象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类型。
该负责人介绍,随着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创新、国际反洗钱要求不断提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发挥反洗钱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等领域中的作用。2019年国际反洗钱评估总体认可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展,但也指出我国反洗钱工作存在不足,反洗钱监管有效性、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等与国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我国反洗钱工作水平。
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中的特别注意事项:
1、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的在本市辖区外注册登记的境内外企业(含港澳台)作为出资人的,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原则上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2、涉及从事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及其他限控行业企业不得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出资人或关联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暂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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