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视为异常情况的四类境外投资业务
(1)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快设快出”);
(2)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母小子大”);
(3)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4)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
我们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端服务提供商。主要服务内容:境内外公司注册、变更、注销、转让、工商年报;财税代理,;各类许可证申请、特殊许可证申请、大型牌照申请;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两地车牌;全球移民和资产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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