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设备(PED指令)简介
2002年5月28日起,销往欧盟市场的压力设备类产品必须符合压力设备指令PED认证(Pressure EquipmentDirective, PED,97/23/EC)。欧盟承压设备指令更新为 2014/68/EU,新指令将于2016年七月强制实施。
压力设备CE认证(PED指令)要求:
1、高于特定压力/容积门槛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必须要:
(1)具备安全性
(2)符合设计、制造、和测试的基本安全要求
(3)满足适当的符合性评定程序
2、低于特定压力/容积门槛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必须要:
(2)依据完善的工程实务而设计、制造
(3)产品归类与符合性评定模式的选择
压力设备(PED指令)标准:
EN 378-1:2008
制冷系统和加热泵规范.安全性和环境要求:.基本要求、定义、分类和选择规范。
EN 3782 :2008
制冷系统和加热泵规范.安全性和环境要求:.设计、建造、检验、标志及文件。
EN 378-3 :2000
制冷系统和加热泵规范.安全性和环境要求:.安装地点和人员保护。
EN 378-4 :2008
制冷系统和加热泵规范.安全性和环境要求:.运行、维护修理和恢复。
EN 473 :2008
无损检验 — 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和证书 — 一般原则
EN 583-1 :1998
无损检验.超声波检验.一般规则
EN 583-5 :2000
损检验.超声波检验.不连续性检验的特征和尺寸测量
EN 1252-1 :1998
低温容器.材料.温度低于-80时的韧度要求
EN 1252-2 :2001
低温容器.材料.温度在-80--20度的韧度要求
EN 1289 :1998
焊接的无损检验.焊接的超声波探检验.验收等级
EN 1291 :1998
焊缝的无损检验.焊缝的磁粉检验.验收等级
EN 1349 :2000
工业工艺控制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