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或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
9、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年度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业主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11、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电话与投诉接待点,在 2小时内妥善处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