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而评价好的标准就是看其运作的资本退出时能否得到大幅度的增值。制度的主要功能恰恰针对私幕股权投资的主要特征,符合私募股权投资香港9号金融牌照转让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私募股权投资而言制度的作用不可或缺。
二、要求:这一点将是本节第二部分对私幕股权投咨退出机制展开微观分析的理论基础,也为本节第三部分所涉及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宏观法律制度安排提供理论支撑。
二、契约安排-微观层次上的退出机制
法律安排的做出建立在一系列交易契约的博弈基础上,又为交易契约的成立提供法律背景支撑。但立法并不能包罗万象,一些利益安排事项更需要在关系人之间通过契约的形式灵活规定。"
三、费用:私募股权投资活动中核心的契约就是投资机构香港9号金融牌照转让与创业企业之间的投资契约关系,契约的内容涉及到创业企业股权设计、金融工具安排、创业企业控制权的让渡和收益分配等等。当事人自由约定事项,终目的是使得投资机构得以顺利撤出资本并获得增值香港9号金融牌照转让回报,而创业企业获得成长并得到再融资机会。整体的契约安排应当为实现这一宗旨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