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该银行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市场风险。请委托人认真阅读的信托计划说明书中有关内容,并通过各种渠道自行、充分了解委托人代表的情况,谨慎做出是否指定、授权委托人代表以及是否参与本信托计划的决策。
本人/本机构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香港四号金融牌照办理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自身的名义将来源合法的资金委托受托人进行资金信托,并对信托资金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二、要求:本人/本机构签署和执行本认购风险申明书是自愿的,是真实意思香港四号金融牌照办理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有约束力的法规或合同,委托人为签署和执行本风险申明书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地办理完毕。
三、费用: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表示已详阅及理解本认香港四号金融牌照办理购风险申明书及所有相关信托计划文件,已如实填写完成受托人提供的投资者问卷调查内容,作为委托人已经充分了解本信托计划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