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测绘的主要内容有:海洋大地测量、水深测量、海洋工程测量、海底地形测量、障碍物探测、水文要素调查、海洋重/磁力测量,海洋专题测量和海区资料调查;以及各种海图、海图集、海洋资料的编制和出版,海洋地理信息的分析、处理及应用。
海洋测绘是从海道测量沿革而来,我国很早就开展了河道、航道、海道、水道方面的测量,也很早就有了海道测量的说法。1919年在伦敦召开了首届国际海道测量大会,并筹备成立国际海道测量机构。我国的海洋测绘事业是从1949年初开始起步的,内容基本也局限于水深测量、海岸地形测量、底质探测、障碍物探测、潮汐潮流观测等,属于海道测量范围;上世纪80年代后,才吸纳了海洋重力测量和海洋磁力测量,于是才有了海洋测绘的术语。
海道测量以海岸与海底地形测量及海底底质探测为基础,重点在船舶航行安全保障;海洋测绘是研究海面、海岸、海底地形测量和海洋大地、重力、磁力、工程测量等方面理论与技术的综合性学科,它的外延要相对宽泛的多。海洋测绘包括海道测量、海洋地球物理测量、海洋学调查等方面内容。按刘雁春教授的定义,海洋测量(或称水域测量)是服务于水域交通运输和其他经济与军事活动的一项对水域及相关区域进行探测、数据获取的实用性测量工作,为研究地球形状、海底构造和空间信息提供基础性信息。
为了不混淆海洋测量与海洋调查之间的概念,翟国君教授在一篇文章中对两者的名词分别进行了阐述。海洋测绘是以海洋为研究对象,对海洋地理空间要素的几何性质和物理性质进行准确测定和描述的综合性学科,主要包括海洋大地测量学、海道测量学、海底地形测量学、海洋重力测量学、海洋磁力测量学、海洋工程测量学等;而海洋调查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直接或间接对海洋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质学、地貌学、气象学及其他海洋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的手段,以获取海洋环境要素和阐明其时、空分布及变化规律为目的,为海洋科学研究、海洋资源开发、海洋工程建设、航海、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灾害预防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