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末端处理方式决定了垃圾的分类方式和原则。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的处理,是单独运输存储的,后交由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温馨提示
家中遥控器、电动产品所使用的一次性干电池,如5号、7号电池等,在生产过程中已不再添加“汞”,均为“无汞”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应随其他垃圾一同焚烧处理。
厨余垃圾的末端处理主要是堆肥,经过发酵成为有机肥料,从而滋养大地。由于厨余垃圾易腐,我们在生活垃圾中应分出厨余垃圾,避免其他的可回收物被污染。
投放提示
厨余垃圾投放前要沥干水分,保证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做到“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无纸巾”。
流质的食物垃圾,应直接倒入下水道。有包装的过期食品,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要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中。
可回收物是可以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纸类、玻璃、塑料、金属、织物。为了后期资源再利用更加顺畅,需要在投放时做简单的预处理。
小提示
纸类收集时要压平叠放,瓶罐类投放时应清理干净,玻璃制品则要包好再投放。
至于其他垃圾,就是不属于上述三类以及难以辨别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没有利用的价值,主要的处理方式是焚烧发电,要尽量沥干水分,不然很影响回收处理。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面对垃圾分类,需要几个垃圾桶?按照垃圾“四分类”的要求,我们需要在家中按照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以及产生的场所合理的设置分类存放容器,建议大家采用“两桶一袋”的方式进行设置:
“两桶”是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一袋”是指可回收物收集袋。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违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先劝阻,不听劝阻的再书面警告,违反,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受处罚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