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企业认证证书
品牌认证是某些机构或者大型组织为企业或者品牌代理商提供的一项服务,是对某个企业或者产品品牌价值的一种认可,拥有正规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品牌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均可以提交品牌认证申请。
品牌认证的意义与作用如下:
(1)提高产品卖点。的品牌认证一定程度上验证的产品的性能,起到擦亮产品亮点的作用。
(2)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品牌认证书将会迅捷赢得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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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企业信心。的品牌认证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企业的付出与努力,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认证依据: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起草并归口的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并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首部关于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的核心内容为商业企业品牌评价指标和分值,满分为1000分,分为“能力、品质、声誉、企业文化、影响”等5个一级指标,以及“品牌规划、品牌管理、保障机制、企业品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品牌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社会责任、诚信、精神信念、宣传推广、顾客感知、业界交流、行业影响、社会影响”等17个二级指标,52个三级指标。
评价结果分四级:
950分以上为五星级品牌;
900分以上为四星级品牌;
800分以上为三星级品牌;
700分以上为二星级品牌。
该部国家标准填补空白点,重点强调企业在品牌建设活动中,要突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诚信、企业文化。
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中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中国产品"称号:
(一)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二)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三)在近三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四)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五)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