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是商品进到欧盟国家及欧洲地区进出口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卡
CE标志是欧盟国家法律法规对设备提起的一种强制安全警示标志,它是法文“ConformiteEuropeenne”(欧洲地区质量认证)的简称,但凡合乎欧盟指令的主要规定通过适合的适用性评估程序流程的商品皆可贴上CE标志。CE标识是商品进到欧洲地区销售市场的通行卡,是对于具体的商品的适用性评定,偏重于设备的安全性特点。它是体现设备对信息安全、环境卫生、自然环境及其人体的安全标准的适用性评定。
CE在欧盟国家销售市场属法律法规强制标志,全部命令下包含的商品都需要满足有关命令(Directive)的规定,不然没法在欧盟国家市场销售。假如在市場上发觉不符欧盟指令规定的商品,要勒令生产商或代销商从销售市场取回。不断违背有关命令要求者,将被局限或禁止入内欧盟国家销售市场或强制规定其暂停上市。
1、生产商有关试验室(下称试验室)明确提出口头上或书面形式的基本申请办理。2、申请者填好CE-marking申请表格,将申请表,商品使用手册和工艺文档一并寄来试验室(必需时还规定申请公司给予一台样品)3、试验室明确检验标准及检测新项目并价格。4、申请者确定价格,并将试品和相关技术性文档送至试验室。5、申请者给予技术性文档。6、试验室向申请者传出收费标准通告,申请者依据收费标准通告规定付款验证花费。7、试验室开展成品检验及对技术性文档开展审查。8、技术性文档审查包含:a、文档是不是健全。b、文档是不是按欧盟方语言表达(英文、德语或法文)撰写。9、假如技术性文档不健全或未应用要求语言表达,试验室将通告申请者改善。10、假如实验关,试验室将立即通告申请者,容许申请者对设备开展改善。如此,直到实验达标。申请者解决原申请办理中的技术文档开展变更,便于体现变更后的实际情况。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到的整顿花费,试验室将向申请者传出填补收费标准通告。12、申请者依据填补收费标准通告规定付款整顿花费。13、试验室向申请者给予检测报告或技术性文档(TCF),及其CE合乎证实(COC),及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