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 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 您可要求开发商签收 " 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的责任确认函 " 。如开发商拒不签字,可利用现代化手段,如录音、录像等。以被万不得已时使用,否则你会后悔的,且记。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的责任确认函。如开发商拒不签字,可利用现代化手段,如录音、录像等。以备万不得已时使用,否则你会后悔的,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