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收的终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提示:
1、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民政部公布了第五批组织,并出台一系列严格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严禁各单位、部门为组织站台。通过与地方民政部门联合,铲除了一部分组织,一些机构经常改头换面,打一换一个地方,碰瓷正规组织,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名号出现,给广大企业带来很打困惑。其所颁发的所谓“资质”、“证书”、“奖状”也均为。下面为大家普及一下的鉴别方法:
还有一些证书是由企业颁发,这也分为两种情况。是该企业是否具备颁发资质的资格。我们知道,能够颁发资质的基本为行业协会或者上级组织、团体,而企业作为商业经营单位,不可能凌驾于其他企业之上,为别人进行审定。一些企业违规进行资质的颁发,既脱离自己的经营范围,又对市场进行扰乱,应给予查处。
2、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