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级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
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
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系统。
组织机构类型
直线型
直线职能制
事业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