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植入式器械和长期外科侵入性器械均归类为 IIb 类,除非其:
- 放置在牙齿上,在此情形下,应归类为 IIa 类;
- 用于直接接触心脏或中央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在此情形下,应归类为 III类;
- 具有生物效应或能够被完全吸收或大部分被吸收,在此情形下,应归类为 III类;
- 用于在体内产生化学变化,但该器械放置在牙齿上除外,在此情形下,应归类为 III 类;
- 用于施用医疗产品时,在此情形下,应归类为 III 类;
- 为有源植入式器械或其相关附件,在此情形下,应归类 III 类;
- 为乳房植入物或心脏修补网状织物,在此情形下,应归类 III 类;
- 为完整或部分关节置换物,在此情形下,应归类 III 类,但辅助部件除外,如螺钉、楔、板和仪表;
- 为直接与脊柱接触的椎间盘置换植入物或为植入器械,在此情形下,应归类 III类,但辅助部件除外,如螺钉、楔、板和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