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
步,需要根据93/42 / EEC指令第1条第2a)款验证您的产品是否在医疗设备的定义范围内。
需要排除您的产品符合主动植入式医疗设备(指令90/385 / EEC)或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指令98/79 /EC)的定义。
后,您必须验证第93/42 / EEC号指令条中没有其他排除条款适用。
如果满足所有这些条件,则适用93/42 / EEC指令。
Directive 93/42/EEC on Medical devices (MDD)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on Directive 93/42/EEC on Medicaldevices (MDD), please visit the Directorate-General (DG) forInternal Market, Industry, Entrepreneurship and SMEs webpagededicated to this sector by following this link: http://ec.europa.eu/growth/sectors/medical-devices/regulatory-framework_en
验证要求
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由欧盟设计,以便在其各自的范围内涵盖上述每个部门的产品的所有要求。
关于医疗设备的指令93/42 /EEC(MDD)规定了产品必须满足的一般要求,以便制造商贴上CE标志。这些是所谓的基本要求,列在MDD的附件一中。必须通过根据93/42/ EEC指令附录X的临床评价来证明符合基本要求。
需要注册机构?
在进行评估程序之前,重要的是确定您,制造商是否可以自己评估您的产品,或是否需要涉及一个公告机构。
在医疗器械指令中,医疗器械根据MDD附件IX的规定分为I类(低风险),IIa或IIb类(中等风险)或III类(高风险)。除非I类医疗器械具有测量功能或在无菌条件下放置在市场上,否则对于I类医疗器械而言,不需要参与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仅验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对于属于III类的所有医疗器械和属于IIa和IIb类的医疗器械,代表性地,医疗器械的设计及其对基本要求的遵守必须由公告机构审查。通知机构发出证书,通过参考MDD附件II至VI之一,指明已经验证的内容。
检查一致性
根据医疗装置的类别,制造商具有关于如何评估医疗装置的一致性的不同选择。合格评定程序的严格性取决于医疗器械的类别。对于每个类,制造商在两个或多个合格评定程序之间进行选择。每个合格评定程序包括应用MDD附件II至VII中的一个或多个附件。在这两种情况下,临床评估必须是制造商提交给认证机构进行评估的文件的一部分,以及通知机构的问题(a)证书,通过参考附件之一,已经验证。
无论是否需要指定机构的参与,制造商必须制定一致性声明(DoC),以声明其对符合相关指令的责任。合格声明必须包括制造商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基本特性(如果适用),公告机构的标识号以及代表组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签名。
技术文档
在向申报机构提交申请之前,或者迟在将相应类型的个设备投入市场时,制造商必须制定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必须能够评估电器与指令要求的一致性。
制造商或在欧洲共同体成立的授权代表被要求保留至少5年的技术文件副本,在可植入设备的情况下至少15年,后一个产品上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