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跟投基金热门问题解答
1、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跟投如果社保在股东方,未转移到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可行?
答:普通员工不得兼职,若其社保不在管理公司缴纳,则不属于员工跟投,需要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兼职高管参与跟投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六个月工资流水。
2、公司高管也是母公司的员工,且社保由母公司代缴。这种情况下,高管要进行员工跟投的话,社保证明怎么上传?
答:这种情况该高管属于兼职高管,需要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和6个月的工资流水凭证。
3、员工跟投的情况下,外地员工由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如何提交相关资料?
答:社保缴费记录单中,员工的缴费单位体现的是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但该员工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只在外地办公,由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社保。
这种情形下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附上公司与员工的正式劳动合同,在“其他问题文件说明”上传。情况说明与人力公司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有代缴的人力公司盖章。
4、基金管理公司聘用的员工已超过60岁,无需再缴纳社保,跟投时可以不提供社保记录么?
答:协会备案关注要点中提到,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跟投,是不能豁免合格投资者要求的,需要100万起投。
5、新员工跟投基金,有劳动合同,暂无社保缴费记录单(下个月才能转入),是否影响备案?需要提供除劳动合同外的其他资料吗?
答:需要在备案时上传正式劳动合同,附上情况说明或提供社保增员表,并承诺在产品季度更新开放时,上传社保缴费记录单。
6、我公司新产品员工跟投,需要提交社保记录。因我公司是异地办工,此员工是在分公司缴纳社保,提交分公司为这位员工缴纳社保记录可以吗?
答: 提交分公司员工的社保证明是可以的;
分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建议满足以下条件:1)社保证明中能够体现缴纳单位的名称;2)附加说明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联关系;建议提供从入职至提交社保证明日的记录。
7、我们一位员工跟投,投资金额超100万,是否可以当外部人员购买产品呢?股东可以当作外部投资人吗?
答:员工跟投金额超过100万,已经符合合格投资者起投门槛了,可以当做外部投资者核查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识别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员工跟投的要求,上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
股东如果在私募机构任职(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该私募机构发行的产品,应当以员工跟投形式认购。没有任职的股东则认定为外部投资者。
8、私募投资基金可以设置基金管理人或者员工跟投份额与其他普通投资者份额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取方式不一致吗?此类产品可以通过协会备案吗?
答:可以备案,在此类产品中,对于基金管理人或员工跟投份额,除费用、业绩报酬与其他投资者不一致外,同等份额享受同等分配权,所有投资者仍共享基金投资收益或者承担基金投资亏损。
9、员工跟投的情况下,如果员工离职了,该怎么处理?
答:探讨参考一:跟投份额转给没离职的同事;
探讨参考二:
员工跟投认购时,需要签署承诺函和员工已签字的空白赎回申请单,离职时单个产品低于100万元,或高于100万元但未补齐合格投资者材料的,需要全额赎回。持有高于100万的,如果之前是按照管理人员工的当然合格投资者直接认购的,还需要补齐合格投资者材料。
探讨参考三:
如果他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肯定是内部员工接,或者是公司接,合规不允许他继续持有,对公司来说有风险!如果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就可以继续持有,并有费率的优惠。
探讨参考四:
员工离职后,如果之前跟投的金额不到100万,后续不能加仓,不必赎回。部分私募管理人会要求离职员工赎回,一方面这样做会更合规,减少风险;另一方面,个别私募管理人会将员工跟投作为一项员工福利,很多是不收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既然不是公司员工了,就不能继续享有这项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