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由通信法案成立,目的是为了对美国境内所有形式的电信,包括无线电,无线设备和大范围的射频(RF)电子设备进行管理。
FCC认证的主要标准如下,FCC Part 11、FCC Part 15、FCC Part 18、FCC Part 22、FCCPart 24、FCC Part 90和FCC Part 95,其中FCC PART 15和PART 18应用为广泛:
FCC PART15 C/E/F 意图辐射装置测试
FCC PART 18 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
FCC PART 22 公共移动通信服务
FCC PART 24 个人通信服务
FCC PART 25 卫星通信服务
FCC PART 27 其他FCC无线通信服务
FCC PART 68 电信终端设备
FCC Part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许可证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
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许可证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许可证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
FCC Part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
办理FCC认证办理流程:
第1步:申请
1.填写申请表
2.申请公司信息表
3.提供产品资料并寄样
第二步:报价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贝斯通工程师确定测试标准,测试时间及相应费用;
第三步:付款
申请人确认报价后,签订立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并支付款项
第四步:测试
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欧盟检测标准对所申请产品进行全套测试
第五步:测试通过,报告完成
第六步:项目完成,颁发FCC证书
FCC认证部分产品清单:
1、个人电脑及其周边设备
2、家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
3、音视频产品
4、灯具
5、无线产品
6、玩具类产品
7、安防产品
8、工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