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栏:签证当局证明
此栏填打签证地址和日期,一般情况下与出口商申报日期、地址一致,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手签, 并加盖签证当局印章。
注意:签证当局在证书正本和2个副本均需加盖印章。如属补发证书,应在此栏注明“补发”(ISSUED RETROACTIVELY)。如属重发证书,还应在此栏加打“CERTIFIED TRUE COPY”,并注明原证正本的签发日期。
六、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证书共有十五栏。证书识别代码:F。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填制要求同FORM A
第二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如果证书上的货物生产商不止一个时,其他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也须列明。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时,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AL AUTHORITY UPONREQUEST)”。如果生产商和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
第三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
例如: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 10 OCT,2008
运输工具号(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
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 NINGBO,CHINA
卸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 SAN ANTONIO,CHILE